上一页|1|
/1页

主题:11种情况不用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表于2014-06-07
标签:购房贷款 购房 公积金账户 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