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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公共车位要收费 物业办:做法合理但得备案

发表于2014-06-21

  “我公司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本小区车辆停放按以下规定执行:1.所有车辆只能停放在小区规定的停车位上,一律不得随意泊放。2.东大门以内已全部安装车位锁,现决定以抓号分配车位,地上停车位收费标准:120元/月/人……”近日,荣景苑小区物业贴出的一则告知书引起了业主们的强烈不满。

  小区业主:公共车位外包出租,强制收车费

6月17日上午,记者在荣景苑小区门口看到,营业房门前和临靠通达街的内道被白线划了车位并且安装了车位锁,将公共车位改成了“机动车停车场”,如果要停车,必须向管理员缴纳费用。

小区业主李先生说,公共车位是小区所有业主的,物业凭什么外包出租,强行收费?

业主王先生也认为:“物业之所以把公共车位外包出租,目的就是逼我们把车停在地下车库里,这样物业就有名目收钱了。”

物业公司:有停车场备案证,都是为了管理

记者随后来到了正科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是外包出租了,但我们有证件。”随后,他出示了一份盖有银川市交通警察分局公章的《银川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每月120元也是物价局定的,当然要向业主收费。”

不过,记者发现,在物业出示的《银川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的日期标注的是2011年12月31日,下方写了一行小字:延至2013年12月27日,对此,管理人员称:“年检是今年2月才做过的。”

物业方面表示,之所以这么做并非为了强迫业主把车停到西区地下车库,主要原因一是为了方便管理,二是防止私家车占消防通道。工作人员称:“2011年10号楼3单元一户业主家失火,消防车队赶来灭火时被停放在小区内的私家车堵在了门口,差点发生危险。”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现在小区地上车位不够,为了公平才想出了让业主抓号停车的办法,我们也不是强迫业主一定要把车放到地下车库里,只要不放在小区里,其他地方随便停。”

正科物业公司经理顾建宁也表示:“我们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才外包出租的。”

物业办:物业公司分配小区车位需公开透明

对于物业公司给出的说法,小区部分业主表示“不可信”。一位正在公共车位上停车的业主说:“物业公司属于青铜峡市的,前段时间城管来查过,不让在街面停车。”一位姓赵的大爷说:“物业就算有证也没挂在公共停车位上,反正我们没见着相关手续。”

记者联系到金凤区城管局管理办公室了解此事。城管部门表示,此事不在城管部门的执法权限内。

对此,银川市供热物业办相关负责人回复说,小区停车位有限,不可能让所有车辆都进入小区,小区物业采取相应的方式管理是合理的,如果该小区抓号分配车位过程是公开公正透明的话,物业公司也可以这么做。小区外停车位如果在地界线(白线或红线)以内的区域,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承包等方式管理,但需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需求。

不过该负责人也强调,停车场一定要取得停车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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