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妻子能以丈夫隐瞒乙肝病为由申请离婚吗?

发表于2014-04-23

与丈夫结婚两年后,米女士偶然发现丈夫自幼就患有乙肝,但一直隐瞒着。众所周知,乙肝具有传染性,米女士担心被传染,而且以后会影响到后代,为此,两人经常吵闹。最近,米女士有了离婚的念头,可丈夫却不同意。米女士问,乙肝是否属于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能不能以此为由起诉离婚?7 ["\/ [, J7 m3 T8 i
! Y: M7 t&~9 x  x
律师称,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列举禁止结婚的疾病类型,只是笼统地概括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不得结婚。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确定。所谓指定传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传染病是处于发病期才暂时不能结婚,治愈后还是可以结婚的。对乙肝患者而言,只要正确采取阻断措施,是可以生育健康宝宝的,特别是男性肝炎患者,对新生儿的影响较小。以此可见,乙肝并不是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疾病。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