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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接受当选村干部宴请 沈阳党员干部将被处分

发表于2016-04-04

近日,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在沈阳市少数地方出现了当选村干部打算借清明、“五一”等节假期间,采取组织各类聚会、馈赠土特产品等形式,答谢在换届选举中帮助支持自己的乡亲、领导。

针对这样的苗头和倾向,沈阳市纪委于3月30日发出通知,要求,当选村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组织有村民或有关干部参加的聚会活动;不得向村民或有关人员馈赠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不得委托亲属、朋友组织各种形式的答谢和馈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不得接受当选村干部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组织的宴请或给予的馈赠。对违反换届纪律和本通知要求的村“两委”干部,一律严肃处理;对违反通知要求的其他党员干部,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利用12388举报电话、信访、短信、网络综合受理平台,及时处理违反换届纪律和市纪委通知精神的举报。

要建立包村干部和“两委”领导责任制,实时监测和了解所辖地区换届后各类变相贿选问题新动向,及时抓好预防和纠正工作。各级纪委将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和市纪委通知精神的行为,快速反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发表于2016-04-04

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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