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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济新版商品房合同将启用 分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

发表于2014-06-21

为了做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解释,19日住建部在济南组织了相关培训。培训会结束后,济南将依据示范文本对旧版买卖合同进行修改,体现合同示范文本内容。

记者了解到,2000年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颁布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交易量的不断攀升,住宅产品形态和品质不断升级换代,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2000年版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较为保守,很多问题并未详细约定,导致了一些矛盾纠纷。

商品房交易相关的法律制度日趋完善,2000年版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已不能更好地满足实际需要。因此,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适时启动了2000年版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工作。

在培训班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与2000年版本相比,改动很大。新增内容很多,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这也是一改当前只有一种合同的现状。

  该负责人说,新版的合同文本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购房者权益的保障。合同示范文本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明确了出卖方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细化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在预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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