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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原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 正拟定实施细则

发表于2014-09-24
标签:国土局 土地 城市建设用地 国土资源局 不动产 

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太原已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待实施细则出台后便可针对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

谈到不动产登记,很多人并不陌生。人们脑海中对不动产登记的印象是“反腐利器”、“房价降价神器”。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只登记房产,除此之外,不动产统一登记包含更为丰富的内容。

据悉,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房产、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登记等。现行的登记是按属地管理原则登记的,比如太原市国土局负责土地登记,太原市房管局负责房产登记,太原市农业局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太原市林业局负责林权登记。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为了加快形成权界清晰、权责一致、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最终将各类不动产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太原市国土局人士分析,由于不动产分类复杂、部门繁琐,所以未来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有一定难度。

例如在社会舆论上,不动产登记被赋予过多的政治和经济职责,即反腐(官员财产公示)与抑制房价(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基础),并集聚了社会公众的期望,这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利益相关者给予的阻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现有的登记系统和登记簿册在技术和规格上并不统一,而且存在数据不全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央产房等,甚至没有进入登记系统,这需要协调各部门利益并移交资料、对接系统,才能逐步完善登记资料,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

在部门划分上,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依照用途又区分为城市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农村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等诸多形态,房屋、林木等也与土地分离,建立了自己独立的物权体系,与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也有将近10个,城镇土地、房屋、耕地、草原、林地、林木、海域等不动产的登记分散在不同部门,涉及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分类部门繁琐。

对此,太原市目前已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太原市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整合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日常工作,并承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太原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局内外沟通协调,组织相关调研,研究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政策文件和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工作衔接等。业内人士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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