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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躲雨时围墙突然倒塌被砸伤咋办?

发表于2016-05-17

因半路上遇到下雨天气,李女士在一建筑工地外墙下躲雨,没想到围墙突然倒塌,将李女士砸伤。讨说法时,该建筑工地施工部门称,围墙倒塌是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的,属不可抗力,不承担赔偿责任。为此李女士想咨询,这种情况能获得赔偿吗?

对此律师认为,按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说,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是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由此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表明行为人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根据李女士所遭遇的情况,围墙所属建筑施工单位对下雨的情况,应当是可以预见的,并且有义务定期检查围墙的质量,以免发生倒塌的情况,这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该施工单位对李女士的损害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发表于2016-05-17

以后躲雨得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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