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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包头市房管部门举办房屋登记官继续教育培训班

发表于2014-11-05
标签:公证 产权 住建部 房屋登记办法 

10月31日至11月1日,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举办包头市房屋登记官继续教育培训班,来自市区、旗县以及公证部门2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悉,房屋登记官制度是《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出现的新生事物。根据登记办法要求,从事房屋登记的人员要持证上岗,负有审核、审批职责的登记人员要具有登记官资格。从2012年开始,国家住建部已组织了3次房屋登记官考试。目前,我市约有80余人取得了房屋登记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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